中国政府网26日信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有关维持土地承包关联平稳并长期不会改变的建议》(通称“建议”)公布,规定牢牢把握“长期不会改变”现行政策内函。一是维持农田全民所有、家中承包运营的基础规章制度长期不会改变;二是维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用地的基本权利长期不会改变;三是维持农户承包地平稳。建议明确提出,妥当推动“长期不会改变”执行。
一是平稳土地承包关联。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应坚持不懈延包标准,不可将承包地弄乱重分,保证绝大部分农户原来承包地再次长期保持。
二是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再增加三十年。土地承包期再增加三十年,使乡村土地承包关联从第一轮承包刚开始长期保持将近七十五年,是推行“长期不会改变”的重特大措施。目前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由农户再次承包,承包期再增加三十年,以全国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为起始点测算。
三是再次倡导“增人不增地、减人不降地”。因家庭主要成员所有身亡而造成承包方衰落的,发包方理应依法取回承包地,再行分包。根据家中承包获得土地承包权的,承包方应该的承包盈利,按照继承法的要求承继。
四是不断完善土地承包权依法同意有偿转让体制。维护保养入城农户土地承包利益,目前不可以撤出土地承包权做为农户入城落户口的标准。对承包农户入城落户口的,正确引导适用其依照同意有偿服务标准依法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出让土地承包权或将承包地退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激励其形式多样土地流转承包地承包权。对长期性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能够 依法采取有效避免和改正弃耕抛荒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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