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新闻记者 黄灵灵)12月2日,深圳深汕非常合作区管理方法联合会发布公告称,为妥善处理好2017年5月16日深汕非常合作区(下称“合作区”)房地产业冻洁至今造成的遗留问题,促进合作区房地产业身心健康井然有序发展趋势,市人民政府愿意起动合作区缓冲期商品房销售。
內容主要包含:
一是农村居民在合作区拥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不能超过2套,成年人单身男女人员(含离婚)在合作区拥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只有1套。
二是在合作区选购的商品住房不记入买房者在深圳别的区(新城区)选购商品住房的套数限购政策层面;在深圳别的区(新城区)选购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不记入买房者在合作区选购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套数限购政策层面。
三是住户在合作区选购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获得房产支配权资格证书生效日5年之内严禁出让。
四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定代表人企业不可在合作区选购商品住房、商务公寓。
五是合作区管委及市住房主管机构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新项目执行市场价格具体指导。
六是经深圳市市场利率标价自我约束体制决定根据,实行深圳市住房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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